「消費獎賞」禮物換領
條款及細則

  1. 換領日期及時間:2025 年 4 月 18 – 21 日(13:30 – 22:00)

  2. 換領處:10W 大樓地下(會所側)

  3. 換領詳情:詢問及禮品換領處設於 10W 大樓地下(會所側)。顧客於 4 月 18 – 21 日 期間,於園內任何餐廳及指定零售商戶消費滿指定金額,即可憑即日單一電子交易收據換領復活節禮品包乙份*。

    消費滿

    遊戲卡

    精美禮物

    港幣 300 元或以上

    1 張^

    1 份

    港幣 600 元或以上

    2 張^

    1 份


  4. *復活節禮品包(遊戲卡及精美禮物)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每張遊戲卡僅可於 4 月 18 日至 21 日的其中一日之遊戲開放時間內使用,參加者需在兌換時選擇日期。


  5. 換領程序:每張收據只有 1 次換領機會,詢問及禮品換領處工作人員會在禮品換領後,於收據上蓋上印章,表示該收據已由顧客換領。每位顧客在任何一次換領中最多只能換領 1 次禮品包。

  6. 名額:每日禮品包換領名額有限,將按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派發,名額有限。

  7. 一般條款:
    - 電子貨幣指信用卡、易辦事、借記卡、支付寶、微信支付、雲閃付、Apple Pay、Android Pay、Samsung Pay、Tap & Go、八達通及信用卡積分回贈。本推廣活動恕不接受現金、禮券及其他方式付款、網上消費、供金會供款、購買或增值現金券/禮券/禮卡/商舖電子預付卡之收據。顧客必須出示其本人消費之商戶機印收據正本、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正本 / 相關手機程式之交易記錄及相應信用卡、易辦事卡、扣賬卡或八達通方可參加活動。商戶機印收據之消費 金額必須與電子貨幣付款存根之消費金額相同,以不同信用卡/電子貨幣付款之分拆簽賬恕不接受。香港科技園公司職員有權在每張用作換領之收據及電子貨幣付款存根上做標記。
    - 此推廣只適用於園區所有餐廳或零售商戶。註: 零售商戶即 7-Eleven,OK 便利店,fusion 及屈臣氏。
    - 你承認並接受香港科技園公司有權隨時對活動的規則及相關條款做出任何變更或調整,而不需要事先通知。如因此次活動而產生任何爭議,香港科技園公司擁有對此活動有關事宜的最終決定的權利。如條款及細則的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有任何不一致,均以英文版本為準。

  8. 法律管轄: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及解釋,任何因本聲明而引起或與之有關的爭議,將受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