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奖赏 礼品换领条款及细则

1. 转换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0 月 26 – 27 及 31 日

2. 换领处:10W 大楼地下 (会所侧)

3. 换领详情: 询问及礼品换领处设于10W大楼地下 (会所侧)。 顾客 10 月 26 – 27 及 31 日期间,于园区餐厅或零售商户消费满指定金额,即可凭即日单一电子交易收据换领礼品包乙份*。

消费满

活动门票^

南瓜篮

精美礼物

HK$200 或以上

1 套 ^

1 个

1 份

HK$400 或以上

2 套 ^

2个

 

4. 换领程序:每张收据只有一次换领机会,询问及礼品换领处工作人员会在礼品换领后,于收据上盖上印章,表示该收据已由顾客换领。 每位顾客在任何一次换领中最多只能换领 1 套礼品包。 

5. 名额:每日礼品包换领名额有限,将按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派发,名额有限。 

6. 一般条款:
- 电子货币指信用卡、易办事、借记卡、支付宝、微信支付、云闪付、Apple Pay、Android Pay、Samsung Pay、Tap & Go、八达通及信用卡积分回赠。 本推广活动恕不接受现金、礼券及其他方式付款、网上消费、供金会供款、购买或增值现金券/礼券/礼卡/商铺电子预付卡之收据。 顾客必须出示其本人消费之商户机印收据正本、电子货币付款存根正本/相关手机程序之交易记录及相应信用卡、易办事卡、扣账卡或八达通方可参加活动。 商户机印收据之消费 金额必须与电子货币付款存根之消费金额相同,以不同信用卡/电子货币付款之分拆签账恕不接受。 香港科技园公司职员有权在每张用作换领之收据及电子货币付款存根上做标记。

- 此推广只适用于园区所有餐厅或零售商户。注: 零售商户即 7-Eleven,OK 便利店,FUSION 及屈臣氏。

- 你承认并接受香港科技园公司有权随时对活动的规则及相关条款做出任何变更或调整,而不需要事先通知。 如因此次活动而产生任何争议,香港科技园公司拥有对此活动有关事宜的最终决定的权利。 如条款及细则的英文版本与中文版本有任何不一致,均以英文版本为准。

7. 法律管辖: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及解释,任何因本声明而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将受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专属司法管辖权管辖。